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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庞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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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见识过,不好妄下定论,但是,按照常理来说,似乎是狼更厉害一些。  ”陈庆楼透过昏暗的街灯,看向一脸深邃的癞蛤蟆,随即目光便死死顶住其夹烟的手。

    这是个很细微的动作,从癞蛤蟆吸烟开始,已经伴随他已经有差不多十年的光阴,他夹烟的姿势不同于常人,不是中指与食指,而是中指跟无名指两根手指用力的把烟夹在中间,也是因此的缘故,两根手指头被熏得早已泛黄。

    虽然跟在癞蛤蟆身边已经有几天时光,但不曾注意到如此细微的动作,不过他并没有过多感想,如果硬要说有的话,也是一点微不足道的讶然,这让他脑海忍不住浮现出一道伟岸的身影。

    那人吸烟的动作跟眼前这个家伙近乎相似,但不同的是,那人如今已经步入中年,在江湖一提其名字,闻者莫不敬畏,而坐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只不过是个还在酒吧打混的底层服务生,每天都在为一分一毛钱而斤斤计较。

    尽管如此,也不妨碍陈庆楼暂时把他与那位大人物并肩对比,但也仅限于抽烟姿势是否雄伟,不会有过多遐想,那实在是太过于天方夜谭。

    “狼固然厉害,但对上黑瞎子,也要怵,但守山犬,却不一样,在面对体重比它重上无数倍的黑瞎子,依然亮出它的獠牙,直到黑瞎子倒在血泊中哀嚎,亦或是被黑瞎子给弄死,才肯善罢甘休。”癞蛤蟆狠狠的吸上一口,吐出一个个白雾圈,不急不躁的缓慢说道。

    陈庆楼自然知道此刻显得无比深沉的家伙不会说谎,没有那个必要,但他想破脑袋也不敢想象一只并不算大的犬,会有这么凶狠猛烈的一面,哪怕是比它体积大上许多的藏獒,独自与黑瞎子对上,下场也只有一个,那就是惨死,绝对不会有第二种结果出现。

    狼是一种群居的肉食动物,不管是捕猎还是嬉闹,都是成群结伴,其中的默契度高的吓人,它们知道如果单凭个人力量,有时很难捕抓到猎物,甚是会因此而搭上性命,如果你看到有孤狼独自捕猎,那只有一个结果,就是那头表面看似凶残的狼,早已被狼群所抛弃,孤立于狼群之外。

    “长见识了。”陈庆楼砸吧砸吧的抽着那劣质的烟,跟着在他脑海中变得有些逐渐高大的蛤蟆兄不断的吞烟吐雾,他感觉这一刻,全身心无比的放松,没有了往昔的紧绷和担忧。

    三人并肩而坐,却沉默不语,纷纷抬头凝视着高挂于漆黑天际中的点缀星辰,不知在脑海中想些什么,不过他们现在有个共同点就是看起来真的很**丝。

    大约过了十来分钟后,一个肥胖到近乎于臃肿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一副金丝边眼镜,啫喱水梳了个三四十年代上海滩的油头,以及整齐的西装革履,怎么看也看不出有任何斯文内涵的模样,相反,三百六十度方位,皆能看出这个家伙相似穷**丝一下子变成了暴户的模样。

    “癞蛤蟆,你能耐大了啊,长本事了是吧?竟然在工作期间,约人出来打架,是不是不想干了?”踢脚踹了一下癞蛤蟆的后背,满脸怒气的瞪着正在转头过来的癞蛤蟆,颇有种居高临下的优越姿势。

    “原来是庞哥啊,你这话可是折煞我也,如果不是他们挑起事端,像个疯狗一样乱咬人,就算是借我几个胆,我也不敢啊,我的为人是怎样,你最清楚不过了,是吧。”癞蛤蟆一见是自己的顶头上司,立即起身,连忙递上烟,但说话却没有丝毫卑谦,像是朋友间的说谈般,陈锋也连忙起身,叫了声庞哥。

    被称为庞哥的中年男子并没有嫌弃他递过来的那支只有五块钱的劣质狼烟,瞪了癞蛤蟆一眼后,伸手接过了烟,刚放到嘴里,癞蛤蟆打火机即到,轻轻用力一滑动,只听到咔嚓一声,便燃了起来。

    旋即,直接漠视癞蛤蟆的灿笑,在癞蛤蟆的旁边一屁股坐了下去,没有顾忌他这个老板的形象,此刻的他完全没有大Boss的模样,倒是像个怪蜀黍。

    此人乃是香艳酒吧的负责人,也是这间酒吧的老板,名叫庞庸,让人不由的联想到两个词语,那就是肥胖与臃肿,如果真这样认为,那就真的是以貌取人大错特错了,此人早前乃是一个叱咤商业风云的精英,但是不知何故,他在几年前突然炒了他大Boss的鱿鱼,来到这里开起了这个规格低档的酒吧。

    更加不同的是,他并不像其他的老板一般,把自己摆在一个至高的位置上,故作高尚金贵,一副穷人莫近的样子,相反,为人不仅和善,对待员工也相当不错,不然癞蛤蟆这个刚来的家伙怎能有机会与其混得这么熟悉。

    “坐吧,还给我来这一套,我刚一到,就听到你和几个有钱公子哥干了起来,还好没有在酒吧里打起来,不然我照样让你赔偿,不过说真的你小子还挺让人吃惊啊,竟然把几个人高马大的家伙给揍得浑身是伤。”庞庸的确没有想到一个平常看起来憨厚老实的家伙,拳脚功夫竟然那么厉害,也很锋芒。

    他对癞蛤蟆很欣赏,不仅谦虚的接受别人的建议,也肯弯下他那原本并不高贵的身躯去学各种自己所没有接触过的东西,特别是听闻自己老板以前在商业上的宏伟过往后,更是不嫌麻烦的找上庞庸,虚心的接纳其丰富的经商履历。

    那个时候,庞庸甚是惊讶,一个文凭只要高三学历的乡下娃,野心竟然如此之大,想要啃下那晦涩难懂却有极其枯燥的经济理论,就算是个没有受过正统体系教育的本科大学生来说,宛若天书,更遑论是一个只有区区高中文凭的人了。

    刚开始的时候,庞庸其实并不想教,这并不是他庞庸看不起农村走出来的娃,他就是从大山走来的,哪怕功成名就后,也不会看不起农村人,他在婉拒癞蛤蟆的时候,曾经说过:我并不是看不起你出自农村,而他本人就是从那贫困的大山走出来的,就算他不是,追溯到前三代定人会有其中一代是腿泥子出身。

    而且他本人也不是那种爱慕虚荣的人,不然怎么会突兀的从投身将近二十年的商业职场消失不见了踪影,来到这经营起这规格并不高的酒吧。

    但是蛤蟆兄的意志可谓是无比坚定,依旧穷追不舍的缠着庞庸,直到其答应他的要求为止,不过当初庞庸一口承应下来,并不真的看好癞蛤蟆真的会扎根在其中,只是想让他通过几天的学习后,能够知难而退。

    年轻人嘛,谁心中不曾怀揣着那伟大的梦想,有了梦想,才有动力继续往前奔跑,否则这一生只能茫然的在这世间碌碌无为,像只苍蝇一样没有任何主见。

    令他惊讶的是,在与他接触后,竟然现,其底子相当牢固,对许多案例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有理有据,并不是凭空想象而出,这一现,让得庞庸对这个年轻人甚是刮目相看,但并没有口头上夸奖,他不想让这么好的苗子在自大中,忘了初衷。

    不过也有许多蛤蟆兄挠头皱眉的时刻,但在庞庸这位身经百战的商业精英讲解下,他便茅厕顿开,俩人也就在亦师亦友中相处了几个月的时间,不过在上班时候,俩人依旧是老板和职工的关系,没有因此而有任何改变,这点,癞蛤蟆并没有混淆。

    “庞哥,这几天都到哪去潇洒了?不会是攀登去了吧?”癞蛤蟆挤着眉眼,说话的语气相当的怪异,此刻的他与陈大天师有的一拼,甚至过之而犹可及,这种玩话,自然只有癞蛤蟆敢说,如果是换做陈锋来说,那就美这个胆咯。

    “滚蛋,难道我在你眼里就这种人吗?”庞庸很想抬手很敲其后脑勺,让他知道疼痛的滋味为几何,不然还不真天高地厚了,但没有行动,只是无奈于这厮的猥琐。

    “当然不是,当然不是…”

    “来找你麻烦的是何许人?”庞庸懒得和他继续谈论这种话题,看着早已经没影的街道,轻描淡写的问道。

    “好像那男的姓古吧,还有个姓萧的大美女,其他的,倒是不知了。”癞蛤蟆不知身为大老板的庞庸,怎么会突然就转话题了呢,于是,仔细的回想刚才那几人的对话后,才略有疑惑的看着庞庸说道。

    “你真的确定那男的姓古,女的姓萧?”庞庸眉宇不由微皱,脑海中突然窜出那两个坐拥F省和Z省江山的两个庞然大物,听闻那F省的大少爷可是个惹祸精,在霞门这个三亩之地,可谓是嚣张的很,而那Z省的萧家妖精,也同样不好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