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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挑最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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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丽君给那一记手刀敲晕之后,醒过来就现自个儿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她估着外边天已经黑了,这室内又没有照明用的蜡烛油灯,里边黑漆漆的。她现在还不清楚,身在何处,但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这不是个好地方。

    先她能想到的,就是那个敲晕她的人,可以肯定是一个成年的男性,不然不会把人弄晕了,又把她挪至另一处。

    身上的金锞子银锞子还在袖兜里揣着,单就那块佩玉不见了。难道是沈重欢知道她拿走了东西,所以找着了她,把东西抢了回去?

    问题是,那佩玉虽然是沈重欢的,但沈重欢是怎么知道她不傻的?又是怎么知道是她把东西拿走,溜出了沈二房?

    沈重欢应该没有理由知道啊。毕竟,她又不是来自21世纪的。

    想到这里,她有些头疼。这些可都不是小问题,直觉告诉她,如果能解答这其中的关键所在,那么她现在为何处在一个黑不溜丢的地方也就能解释清楚了。

    那和她一起的丫鬟刘映雪呢?

    于是,沈丽君挪了挪自己的手脚,其实就在醒过来的第一刻,她就现自己的手脚并没有被捆绑住,虽然谈不上什么庆幸,但至少比被人五花大绑捆起来好,她就是进去灵泉空间也方便一些。不知道她如果躲进灵泉空间,那抓她的那帮人会不会急得跳脚。

    沈丽君轻手轻脚地以自个儿为圆心,在黑暗中以手和脚为半径,往周围划了小半个圈。这小半圈的摸索下来,她惊讶的现,自个儿身边躺了好几个人。

    不过那几个人似乎都人事不省地躺在地上,被她推推碰碰也没有醒。

    她不禁怀疑,自个儿是不是被人抢进了贼窝,然后和一群被抢光了的人关在一起。想到这里,她又细思起今天在城中人来人往的‘悦来楼’,当街亮出那块一看就价值不菲的佩玉,那时她光顾着仗义疏财英勇救人,却忘记了这地儿人多嘴杂,不成是被人盯上了,借机窃财害命。

    如果是这样,她真是想狠狠甩自己几个耳光。财不露白啊,这特么是21世纪现代女,穿越古代的必备常识之一,她怎么就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映雪?映雪?映雪?”她小小声叫着映雪,也怕响动大了,把外边把守的人惊动。

    她大抵能猜到这屋子里应该有好一些人,个个儿人事不省的,大概是给吃了什么东西,才会这样。

    “映雪,映雪?”朝着左右前后唤了好几声,沈丽君除了听到好几个人此起彼伏的呼吸声,就是自个儿的声音。

    噔噔!

    这关人屋子的头顶出线一束火把似的黄光,稀稀落落地从头顶上的一个四方形的缝隙里漏出来。

    沈丽君要借着这细弱的光亮,看清一室的情况,还有些困难。

    一思忖,这上边的响动,应该是有人要进来,于是人往后一仰,直接歪在一边,她好静观其变。

    咔哒!

    这屋顶上方感觉有一扇铁门已经开了,明晃晃的火把光线照进来,沈丽君侧着身子,悄悄眯开了一只眼。

    果然,屋子里横七竖八地躺着的,都是与她岁数相仿的小女孩小男孩,这些孩子被关在一间类似地下室的地方。

    我那个去!要不要这么背,居然碰到了拐子!这就是古代横行传承至现代,颇有市场的拐.卖.儿童。

    这么说来,摊上这事儿,得怪自己今天在人民群众面前太显摆了,以致于让人留了心,把她弄去卖了。

    唉,刘映雪呢?

    她环顾了一圈儿,就在自个儿脚边不远处,看到晕在地上的刘映雪。

    还好,自个儿这个得力助手还在,说不定等会子计划逃跑,也有个伴儿,不至于一个人慌神。

    她沈丽君活了大半辈子,从来没遇到过这么倒霉的事儿。要她一个21世纪的现代成功女性,从一群人贩子手中逃脱虎口,还真是考验她这个现代人的智商啊。

    能不能便宜点,直接溜进空间里玩个消失行不行?

    又或者有个什么瞬间移动,隔空取物也行啊!

    接着沈丽君听到一个拿着火把的中年汉子,粗声粗气地道:“秃疤儿,你药下得够重啊,这群小崽仔到现在还不醒。也不怕药重了,把人给药没了,我可跟你说,这一个一个,可都是花了银子买进来的。死一个,就得少好几两银子。”

    另一个拿着火把的男子,好声好气地答:“大力哥,你放心。咱在这道上混了这么久,下药这点儿事儿,我有经验,就这么点儿份量,死不了人。

    大力哥,跟你商量个事行不?你瞧我也光棍二十几年了,一直讨不上媳妇。我听说这回进来的崽仔们,有几个模样还不错的,能给我一个,领回去生个儿子不?”

    那粗声粗气地男子,极看不上人的嗤笑了一声:“秃疤儿,就你,长成这样?还想要个模样漂亮的?也不怕将来领回去,人家守不住,给你弄点儿绿帽子戴戴。模样好的,卖进窑子里银钱多,你就少打注意。不过,瞧你这一把年纪,平时眼巴巴地见着母的,就流哈喇子,你就挑一个不漂亮的!”

    那秃疤儿也好说话,忙嘿嘿点头应下:“大力哥,我就挑了。保准挑个最丑的!”

    “快点快点,挑好了,告诉我。回头给你留下。”那嗓子粗大的男子,虽然没什么好脾气,但也愿意做个顺水人情。

    今儿个,他们弄来的几个,是没花一分钱的,所以就是从中挑出一两个,也不打紧。左右这买卖是不会亏的。

    秃疤儿点着火把转了一圈儿,心里想挑一个顺眼的,但大力哥在一旁盯着,他也有点儿不好意思。

    “大力哥,瞧瞧这个,长得跟观音座下的善财童子似的,哟,这要得卖出去,得赚多少钱啊!”

    秃疤儿燃着火把停在一个角落,沈丽君眯着眼瞧了过去,那是一个身着锦服的小男孩,岁数与她相仿,模样儿虽然看不太清楚,但沈丽君从远观可以看出来这小男孩的身价肯定不简单。

    说不定是哪家达官显贵的孩子,不小心被人坑了进来。若是她的逃跑计划里算上他,说不定将来还能得到一份人脉。

    她沈丽君穿过来之后,现自个儿并不像那些有声小说里写的,轻而易举地就能从废柴逆袭成天才。除了没钱,就是没有靠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