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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抓药小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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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钰不信邪,直接掏出一叠百两银票,估摸着有三十多张。≧  这样一笔巨款,换个人早就扑上来了,但那小童干脆连看都不看一眼。

    他一定是害怕看了之后无法自拔,我偏要让他看,周钰拿着银票在小童面前晃来晃去。哪知小童不仅没有受到诱惑,反而怒视他一眼:“谁稀罕你的臭钱,别耽误我抓药救人!”

    如此高尚节操深深地感动了周钰,他把钱放回怀里,垂头丧气的走回来道:“他们好像不吃这套,封兄,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钱财解决不了问题,周钰基本没辙了,只能把求助的目光投向封禅。胡雯也看着他,虽然周钰比较有钱,但她还是觉着封禅比较可靠。

    “冯医师救人不分高低贵贱,又怎么会为了钱给你开小灶呢。依我看,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赶紧去把步小妹的弟弟接过来。”封禅说道。

    “好,我们马上就去。”步雯说道。

    步雯家住城北李庄,走回去要半个多时辰,夕阳西下天色昏暗。等封禅三人进入李庄,已经可以看到几颗孤零零的星辰,月亮也渐渐亮起来。

    李庄是一个乡村,约莫一百多户人家,道路两边都是水田。到了晚上的时候,一些男人光着身子下田干活,可见此地有多么贫穷。

    封禅三人的目力较好一些,借着淡淡的月光都可以看到一道道果体。胡雯低着头脸颊微红,其实她也看的清楚,只能假装没看到。

    “娘,我回来了。”步雯的家是一个简陋的土房子,用黄泥砖堆砌,里面一片昏暗。乡村的地不值钱,黄泥砖更不值钱,所以她家房子还挺宽敞。

    “回来了,洗洗手差不多吃饭了。”步雯的母亲李氏正在厨房里做菜,父亲不在家,估计也去田里干活了。

    一盏昏暗的油灯照亮客厅,刚进去便看见一堆小孩在嬉闹。她有七个弟弟妹妹,最大的十五岁叫步康,最小的只有两岁,在地上爬来爬去。

    步雯一进屋子,先把两岁的小弟从地上抱起来,给他拍干净灰尘。还没起身呢,俩脏兮兮的小女孩跑过来抱住她的腿,喊着要糖吃。

    “小芳,小兰,你们别闹了。”步雯有点头疼,还有些不好意思。

    “大姐,他们是谁?”十五岁的步康正在油灯下看书,打扮稍微像样一点,个子比较矮小。他看着封禅和周钰,露出了好奇的神色,暗想难道是姐姐的相好。

    “这两位是封禅,周钰,他们是我的同学,来帮小呆子治病。康康,你去把小呆子抱出来,我们马上带他去看大夫。”步雯很珍惜这个机会。

    “你们要送小呆子去看大夫,真的吗?”步康有点不相信封禅和周钰。

    “假的,我们要把小呆子卖给人贩子,足足十两银子呢。反正你弟弟也快死了,与其留在家里浪费粮食,不如拿去卖点钱。”周钰见他怀疑自己,于是故意戏弄他。

    “看来是真的,你们稍等一会。”步康并不上当,反而相信了他们,随后放下书籍进了里屋。周钰脸色一僵,没想到这小子还挺聪明,竟然反过来被他戏弄了。

    不一会,步康抱着一个五岁大,不能行走痴痴呆呆的男童出来。这个男童叫步丹青,名字是步雯亲自取的,三岁时感染风寒,因治疗不及时烧坏了脑子。刚开始小呆子还可以行走,后来又傻傻地乱吃东西,不知得了什么奇怪的疾病。

    据大夫说,小呆子吃进去一种寄生在筋骨里面,专门吸食血髓的毒虫。这种毒虫肉眼看不见,会在体内不断繁殖,直到把小呆子的血髓全部吃完为止。

    如今小呆子的身体已经萎缩的好似皮包骨,估计没几个月好活了。尽管封禅心境平和,看到小呆子这幅惨状,也不禁涌起怜悯之心。

    “小呆子现在只能躺在床上,每天吃一点稀粥,也不会说话。”步雯把弟弟接过来,怜惜地摸了摸他的头,小呆子枯瘦的脸颊上,两只凸出的眼睛露出一丝傻傻的笑意。

    “步姑娘,你应该早点告诉我们,拖了这么久不知能否治愈。”封禅叹息道,他不懂医术却懂得看人,尤其是对人体十分了解。

    小呆子的表面惨状还是其次,他的血髓都快干了,就算救回来也是个残废。除非用十分珍贵的灵药,帮小呆子补充血髓,否则他依旧活不过十年。

    周钰凝重地点点头,寻常灵药还好,这补充血髓的灵药却十分难得。倒不是价钱贵,而是有价无市,因为那玩意对练武之人有极大的好处。

    凡是对武功修为有大用的灵药,基本都被豪门贵族垄断了,想买一点十分困难。当然还可以去深山里面采集,但山中凶兽甚多,一不小心小命玩完。

    别说封禅才七鼎之力,便是到了混元境界,也不敢随意进入深山。若是不入腹地,寻常之地哪来的灵药,就算有也被人采完了。

    “我又怎知你们好心呢,况且当时谁也不认识,找谁说去。小呆子的病如此严重,不知花费多少钱才能治好,谁肯借我。”步雯眼眶微红道。

    “事已至此,我们赶紧把小呆子送到绿竹阁,早一点就多一分希望。只要把小呆子的病治好,说不定以后有机会帮他复原。”封禅说道。

    “封兄说的有道理,咱们别耽搁时间了。”周钰道。

    步雯点点头,横抱着小呆子欲和他们离开,李氏端着一盆菜进来。李氏是李庄本地人,她约莫三十五岁,穿着一身打满补丁但很整洁的布衣。看得出来步雯继承了母亲的相貌,两母女都很娇小漂亮。

    “你们带着小呆子,这是要去哪?”李氏不解道。

    “娘,这两位是封禅和周钰,他们是我在白鹿书院的同学。周钰家里是经商的,他愿意出钱帮小呆子看病,我们正打算去找大夫。”步雯解释道。

    步雯特意说出白鹿书院四个字,听到两人是女儿的同学,李氏顿时放下心来。白鹿书院名声在外,便是李氏也知道,里面的学生个个都是前途明朗的才子。

    不过想治好小呆子得花不少钱,他们为什么要帮助步雯呢?李氏看看封禅,又看看周钰,难道这两人对步雯有意思?

    在李氏看来,封禅一表人才,倒是和自家女儿蛮般配的。而那小胖子…既然是他出钱帮步雯治病,多半他也看上了步雯。

    “伯母,您放心,我们一定把小呆子安全送到医馆。”封禅以为她担心小呆子。

    “那你们去吧,路上小心一点。”李氏比较信任步雯,一来她考上白鹿书院有出息,二来她办事利索。既然女儿都这样说了,难不成还阻止他们去找大夫。

    “娘,你们先吃饭,不用等我了。”步雯留下一句话,随后和封禅,周钰一起离开。

    武功最差的周钰,仅炼体二段,但他的度依旧比常人快得多。三人疾步行走在乡间小路,比常人飞奔还要快,硬是把半个时辰缩减到一炷香。

    再次回到绿竹阁,还有两个人在排队,可见冯七手这里有多么忙碌。到了晚上,绿竹阁点起灯笼和油灯照明,整座竹阁通亮如明。

    周钰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地赶上来,为了追封禅和步雯,他差点把腿跑断。最轻松的自然是封禅,他提着一柄宝剑,二十多里路闲庭信步。

    步雯也有点喘息,抱着小呆子道:“看来还要等许久,你们可以先回去,我一个人在这等就行。今天真是麻烦你们,为了小呆子跑来跑去。”

    周钰看看天色,的确很晚了:“要不这样,我把钱给封兄,待会让他帮你付账。”说话间,周钰掏出一叠百两银票递给封禅:“我要是回去太晚,我爹该担心了。”

    封禅也不客气,接过银票道:“那你回去吧,我陪着步姑娘就行了。”

    周钰给他一个眼神,笑道:“告辞,明天书院再见。”

    见封禅愿意留下来陪自己,步雯露出一个感激的眼神,脸颊微红。本来她想劝封禅回去,又怕封禅真的离开,便稍微自私了一回。

    待周钰离开之后,封禅陪着步雯一起排队,足足等了近一个时辰才轮到她。步雯抱着小呆子进去,而封禅则依旧在外面等待。

    此时已近二更,封禅也怕家里人会担心自己,隐隐有些坐不住。只是考虑到天色已晚,而步雯待会还要回去,不放心她独自一人。

    “小孩,你家冯医师每天都忙到这么晚吗?”封禅看向那个抓药的小童,好奇道。

    “有时早,有时更晚,有时三更半夜还有人来求医。”小童好不容易轻松下来,便饶有兴致地跟封禅聊天,一起打时间。

    “那岂不是连觉都睡不好,冯医师此等高尚情操,在下佩服。”封禅心中涌出一丝敬佩之情,医术高还如此勤快,任谁都会尊敬。

    “你这话我都听腻了,没什么意思。”小童摆摆手,不屑一顾。

    冯七手救人不分高低贵贱,此一项便令许多人敬重,再加上他医术高明,救活许多人,又获无数赞赏。最关键的是,冯七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曾停歇,这份精神更令人为之动容。试问这样一位情操高尚,医术高明,勤恳踏实的名医,还少得了敬佩之语?

    小童随冯七手学医打杂,不知听过多少拍马屁赞扬的话。一开始还有些自豪,久而久之便觉得没意思,还不如送些好吃的实在。

    “将来我要是成了名医,三不救!”小童坐在柜台前,鼓起肉嘟嘟的腮帮子,竖起三根手指头道。

    “哪三不救?”封禅好奇道。

    “吃饭不救,睡觉不救,出恭不救。”小童乌黑的眼睛里怨念很深,恨恨的道:“天天都有一堆人来求医,搞的我吃不好睡不好,连尿尿都没时间。”

    小童在这里学习医术,抓药打杂,经常不能按时吃饭。这就算了,有时候尿急都不能去,或者正在大便突然有人急诊。这就算了,有时候睡得正香呢,外面有人砰砰砰敲门,还大喊大叫。

    一天两天还撑得住,时间一长,小童都有种放弃学医回家种田的冲动。幸好他每天修炼师傅传下来的气功,不然身体早就垮掉了。

    “有趣有趣,你叫什么名字?”封禅忍俊不禁。

    “我叫6文辛,你呢?”小童问道。

    “在下封禅,我瞧你聪明伶俐,想来成为名医也是迟早的事。不如咱们交个朋友,将来我若是受伤,说不定会找你医治呢。”封禅半开玩笑地说道。

    他见6文辛抓药时十分熟练,而且身手敏捷,显然练过功夫。想来冯七手即是名医,他的徒弟自然也是千挑万选,认识一下没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