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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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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回去的上某人非常非常郁闷,连趴在他身前的小哇都感觉到了,不时转头挠挠他的胳肢窝,试图引他笑。

    泰然自然仍是和嫣然共骑,两个童子带着包袱骑一匹枣红马。因为块垒尽去,一路上两人笑语阵阵。明朗感觉,他在怜花堂住了将近三个月,她笑的次数还没有这一路多。

    明朗垂头丧气。

    小哇大人终于瞧不过,长叹了一声:“呜哇……”

    麋鹿的腿软了一软,差点跌倒。

    明朗急忙捂住了小哇的嘴:“祖宗,你叹什么气?难道也思春了?”

    话一出口就觉得不对——这个“也”字加得太不应该了,将它跟自己排在一个类别上了。难道我在思春?为什么加上个“也”字?他感觉最近自己的智商大有向小哇看齐的迹象,不由惊出了一身冷汗,决定回去后要跟小哇拉开距离。

    这次回去并不赶时间,所以他们竟走了两天。第一天的途中他们在一个镇子上将枣红马卖了,买了辆双驾马车,嫣然和两个童子便坐上马车,免了风尘之苦,第二天中午,他们回到了红叶峰上的怜花堂。

    泰然将怜花堂打量一番后,立刻着手整改。他先向明朗的屋子开刀,将它隔成两间,前头做厨房,后头做浴室,白衣飘飘的神仙怎么离得开浴桶呢?于是明朗的一应物品全部被扔到外边。明朗跳脚抗议,他却一脸微笑只当耳边风。之后两夜,嫣然仍然睡自己的床,侍剑睡凳子,拾书睡桌子,两个男人都露宿在怜花堂外。第三天傍晚,怜花堂的左右各立起了一座小草庐,左边的泰然住,右边明朗住。

    随后侍剑拾书开始忙碌,他们打开了包袱,开始装饰泰然的屋子和嫣然的卧房。地毯、吊灯、银烛、壁挂、古琴、安魂香、丝一般的被褥,雾一般的垂幔,把个外表毫不起眼的茅庐整治得跟个小小神仙窟一般。嫣然房里的被褥和垂幔都换成了粉红颜色,真正变成了女儿的闺房。入夜,吊灯插上银烛,将左边的屋子和中间的屋子照得一片辉煌,搞得右边黑乎乎的草庐里的某人郁闷无比,只好对着屋内的一盏昏暗的泪烛,默默怀念自己的宫殿……

    这还不算。泰然还亲自去福来镇上采购,不仅买回了三个大木桶,还给嫣然买了十几身深浅不一的粉色衣裙,他似乎要补给她欠缺的五年,属于少女的五年。最后让侍剑拾书都扛上山。幸亏那两孩子从小学武,否则肯定得累趴……

    然后侍剑拾书开始挥汗如雨地烧洗澡水。先是嫣然洗,然后泰然洗,最后是明朗洗,不过明朗的洗澡水需要自己动手烧。于是某人忙碌半天后,坐在木桶里一边擦洗脖子上的泥垢一边暗暗决定:明天就飞鸽传书,让宫里派两个人来服侍自己……当然,只是想想而已。他还没有勇气面对那两个人。

    为了泄愤,洗完之后,明朗将小哇骗到屋里,哗地淋了它一身水。不料某哇大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水,遇袭后惊天动地地惨叫起来,结果撞翻了浴桶,扑倒了明朗,踩着他的脑袋逃出了门。

    屋内乒里乓啷的响声让屋外的泰然和嫣然笑得嘴巴都疼。

    此刻泰然依然一身白衣,只是整个人神采奕奕,再也没了之前冰冷的感觉。嫣然一身粉红衣裙,越显得肤色皎洁,明眸皓齿,让人不敢直视。侍剑和拾书看着两人,眼里直冒小星星,侍剑忍不住说:“公子和小姐真像神仙哦,公子是白衣仙子,小姐是粉红仙子!”拾书也说:“是啊是啊,野史上说,一男一女两个神仙就是神仙眷侣呢!”

    嫣然笑着啐道:“瞎说!神仙眷侣说的是夫妻,我们是兄妹,不能乱用的!”

    泰然笑而不语。

    自从兄妹相认之后,泰然就落下了个毛病,时不时要碰碰嫣然的手,或者摸摸他的头,以确认她是真的在自己身边。嫣然只要离开他的视线过半刻种,他就心慌,就害怕,就要找到她才安心。是痛入骨髓之后的后遗症,每当此时,嫣然所以总是报以安慰的微笑。

    当夜,三人在嫣然的正屋里聊了半天,各自回屋睡觉。临走前泰然照例检查了嫣然房内的门窗,他只怕野兽和虫子进来惊吓了嫣然。半夜,月色似水,映照着三幢小小草庐。忽然一个人影从左边的草庐飞奔而出,冲进正屋。门吱呀一响,嫣然睡眠轻,立刻惊醒了,还没来得及反应,这人已到了床前。借着窗外的月色,嫣然看见哥哥长披散,满脸惶急,毫无往昔的轻逸洒然。见到她好端端地在床上躺着,才露出释然之色。他并未现嫣然在偷眼看他,轻轻地摸了她的脸,满足地叹息了一声。又替她掖好被子,带上门出去了。

    他竟然是赤着脚的。

    想来他睡到半夜,往日噩梦忽又袭来,所以连鞋都没来得及穿就跑到这里来,只为确认一下,她在他身边。

    嫣然的泪默默打湿了枕巾。

    自从泰然和嫣然都选定了自己的着衣颜色后,某人便开始坐立不安起来。以前在皇宫时,穿衣着衫的事都是身边宫女操持,他每天只需手一伸,衣服便一件一件地套上来了,他甚至从未注意过自己衣衫的颜色款式,反正是用长隆国最好的布料,由最好的裁缝缝制的,毫无疑问都是最美的,最适合他的。如今在怜花堂,他最好的衣服便是嫣然买给他的天青色长衫,可是太短,后来嫣然又让裁缝在长衫下端补上一截,他才肯穿,可惜早就在打斗中破烂不堪,无法再穿了。如今在那两个神仙一般的人物面前,他感到自己衣不像衣,衫不像衫的,很没面子。最要紧的是,他很怕被嫣然嫌弃。

    穿什么颜色比较有特点呢?郑重思考了一夜后,第二天一早,满眼绿光的明朗向侍剑借了二两银子,信心十足地去镇上买了两身长衫,还特地剪了根同色的头巾作配饰。回家后便躲在屋里梳头换衣,折腾了半天,终于开门,以最风流倜傥的步子走出了屋子。设想中此处应该有掌声一片,最好还要有尖叫声,他一脸期待地等着。

    可惜,当那个一身碧绿的怪物出现时,正在晒太阳的小哇忽然以爪掩面,将屁股转向了他;侍剑和拾书开始狂笑,泰然抬头专心研究起云朵的走向来。嫣然低头使劲拗自己的手指,用手指的疼痛来压制爆笑的冲动,好容易控制了情绪,才告诉他:绿色不适合他,男人应该尽量避免绿色衣饰。

    明朗非常好奇:“为什么?”

    于是那个研究云朵的白衣神仙只好结束了研究工作,将目光从天空移向这个从头绿到脚的少年身上,耐心地对他讲起了男人与绿色衣饰以及绿毛龟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明朗听后立刻跳起来换了衣衫,一溜烟下山去退货了。

    天黑时他才回到怜花堂。这次他请教了镇上所有的裁缝师傅,综合大家的意见,买回了两身浅蓝衣衫。

    这种颜色果然适合他,所以此事之后,轩辕朗终身只穿蓝衫,并且始终对裁缝师傅抱有由衷好感。

    此刻穿上新衣的明朗站在明晃晃的烛光下,浅蓝色衬得他肤色透亮,眼眸深沉,真真是丰神俊逸,神光朗澈。泰然摸着下巴笑了,嫣然说:“以后要迷死很多姑娘呢!”

    明朗立刻一撇嘴:“迷死多少都没用,我只要你喜欢!”

    若是以前怜花堂只有他们两个,嫣然倒不会觉得什么,反正玩笑惯了,他能说,她便能无视。但现在泰然在,她尴尬起来,瞧了瞧泰然,脸红了。

    泰然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眸子蓦然冷了几分。手指微动,只听见“啾”的一声,明朗感觉自己左脸一痛,用手一摸,粘了一指头黑乎乎的黏液。

    泰然掏出绢帛擦擦手指,淡淡地说:“秋天苍蝇就是多啊!”

    明朗跳起来,转身就冲进后院的竹筒边,撩起水使劲地洗脸擦手,直到差不多将脸皮都洗破了,才手持一根竹竿走出来,恶狠狠地对着泰然喊“我跟你拼了!”抡起竹竿就朝他抽过去。白衣神仙“嗖”地一声上了房顶,也不怕压塌了屋子。

    明朗只得委屈地向嫣然诉苦:“你家哥哥欺负我!”

    嫣然眼珠骨碌一转:“啊我记得还有两幅药没配好,明天人家就要来取的!”转身跑进屋去了。

    一脸委屈的明朗只得对着小哇碎碎念去了——结果是小哇大人又睡了一个好觉,某人的催眠能力太好了。

    自此三人便在怜花堂安顿下来。每日里嫣然还是和明朗合作接待上门求医的人,泰然则在自己屋里看书弹琴,闲暇时指点指点嫣然的内功心法。他现嫣然练的无相心法与自己的秘笈里所载很相似,只是她没有体会到这套功法的好处,所以练了五年,只练到第二层。泰然决定教嫣然学轻功“无相步”,无相步能促进无相心法的练习,而无相心法又有利于无相步的提高。何况,紧急情况下,轻功也可助她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