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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初出茅庐第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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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那皇宋东京大相国寺临时菜头智深禅师曾经说过一句名言:

    “杀人须见血,救人须救彻。”

    张禄这会儿才体会到了,这种事儿还真是难办哪……

    那日在虢略地遭了兵燹的小村中救下某农夫一命,那农夫就问:“吾今当如何?”家也没了,亲朋也都死绝了,我孤身一人,该往哪儿去才好呢?言下之意非常明确:先生瞧您这样子是有饭的,不如收留了我吧。

    张禄心说你想什么哪,你又不是京娘,我也不是赵太祖,救了你命就得了,难道还指望我养你一辈子不成吗?

    俗谓“一语成谶”,可是没想到光跟心里吐槽,压根儿没说出口来都不行,很快就有个“京娘”摆在他面前了。

    这时候张禄已经潜过了陆浑关,进入河南尹境内,百里之途,就他的脚力而言,也不过一黑夜的事情。自从修炼之后,他如今已经不大需要睡眠了,黄昏时分寻一僻静处盘膝凝神,运气一周,也不过半个时辰的光景,便即神完气足。而且视力也提升了不少,在D&D系统里,那叫“昏暗视觉”——还到不了“黑暗视觉”的程度——因见此夜月明星稀,虽然道路曲折,各处暗影幢幢,在他看来却跟白昼差不了多少,故此便披着夜风继续前行。

    等天亮的时候,已入河南尹境内,估计再走大半天,渡过雒水,便可抵达雒阳——也说不定是雒阳西面的河南县,终究手头没有GPS,方向找得未必准确。就在这个时候,迎面便撞见了那名女子,瑟缩在一株大树下,身旁环绕着六、七条大汉。

    且说李傕、郭汜率军前往长安,去打王允、吕布,但并不是说就彻底把河南、弘农给放空了,当地散军有不少在凉州兵杀过来的时候,抛戈而降——要是朱儁杀过来了,估计也是同样的对策——可是李、郭没把他们当自己人,只是任由护守地方而已,所以走的时候,也就没有通知这票家伙。

    名为护守地方,其实更准确点儿来说是抢掠地方。张禄在途中也遇见过好几回了,为躲麻烦,他一般都远远见到便绕着走——反正他的视力比普通人要强啊,完全躲得过去。除此以外,因遭兵燹,盗匪也多,总之如今的河南地,就不是良善百姓应该呆着的地方哪。

    然而张禄实在瞧不明白围着那女子的几条大汉,究竟算兵还是匪。若说是兵吧,却也无衣甲,也无旗帜,若说是匪吧,眼瞧着他们手执的是官军制式兵器。张禄远远望见,本打算再绕路的,可是随即眼神晃过,就瞥见了那名女子,瑟缩如同寒鸟,身上衣衫不整,满脸都是惊恐之色。

    话说若被围的是个男人,张禄或许就真的闪了,但却是个女子,而且年纪不大,他张伯爵就多少有点儿瞧不过去。男人欺负女人,本就是他最为憎恶之事,再者乱世中人不如犬,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听得多了,见得多了,自然麻木,但对于女人来说,却可能遭逢比死亡更可怕的厄运哪。我若瞧不见,还则罢了,若仍然手无缚鸡之力,也只好自保,不敢强自出头;可是既然瞧见了,如今修炼有成,不怕等闲兵匪,腰下又有长剑,怀中揣着符箓,要就这么走了……那特么的还算是人吗?!

    于是乎张伯爵将心一横,腰下长剑出鞘,随即左膝微曲,发力纵跃,两三步便即奔近,大喝一声:“放开那个……休得妄为,速释此女!”

    他修道有成,中气自足,这一声喝,就如同晴空霹雳一般,吓得那几名匪徒浑身战抖,其中俩货还直接就拋了手中兵刃,习惯性地跪下了……可是等先跪倒,再抬头,细细一瞧,原来才来了一个人,而且也不是什么金刚力士般大汉,貌似是个文弱书生。

    “此人身细,嗓音却响,吾错以为天雷震矣,乃失兵器——见笑,见笑。”赶紧拾起兵刃,并且趁势便站起身来。

    同伴们倒是也挺给面子:“天雷之威,自当惶惧,无妨,无妨。”

    随即跪得最快的那匪徒为了找回面子,挺着长矛抢先而出,喝问道:“汝何人也?何敢坏吾好事?!”

    张禄闻言,不禁犹豫了一下。他当然不是被对方给问倒了,也不怕自报姓名——反正说了你们也不可能有印象——而是琢磨,我下一步该怎么办?面对这群欺男霸女的匪徒,言辞无用,最终还是要靠实力说话,可是自己如今自保应该有余,想要杀退这六七个人,救下那名女子,真能办得到吗?而且一旦动起手来,刀剑无眼,不是捅人就是被人捅,自己当然不甘心被人捅,可也还没有做好杀人的准备呀……

    他就这么一愣,原本如雷暴喝所产生的豪迈气势当场就萎了,此消彼长,对面匪徒倒全都挺起了胸来——他们还当张禄怕了哪。终究己方那么多人,对方才一个,还是个白面书生,手里也只有长剑。于是便有人喝道:“速退,勿坏吾好事!”还有的色胆未退,又起贼心,说这家伙穿着整洁,说不定身上有钱呢,不如抢上一抢再说。

    说时迟,那时快,当先的匪徒将手中长矛一拧,便直奔张禄前胸刺来。

    张禄不禁有些慌神儿。自己原本这具寄魂的躯体,天生便不雄壮,又缺锻炼,细胳膊细腿的,真正手无缚鸡之力,要等寄魂以后,为了能在即将到来的乱世中存活下去,甚至谋求更大的发展,才开始向张坚请教武艺,只是练了没几个月,就被张刺谒给摄上山去啦。中鼎之上打坐修行,也是煅体,如今可谓身强力健,当世少有其比,然而打架不是光力气大就成的——尤其在动用器械的前提下——武功招数可早就生疏了呀。这可该怎么抵御才好呢?

    张禄慌忙之下,几乎就想伸手去掏怀里的符箓了。可是对方手持的乃是军中制式长矛,长近丈五——搁后世足有三米多——略略一抖,已到胸前,他估计自己手才探入衣襟,就得让对方连手掌带心脏一并给穿喽。

    而且他右手持着长剑,要掏东西只能靠左手,问题这年月的衣服是左襟搭右襟——也就是俗谓的右衽——左手入怀掏东西还真不方便……

    所以最终救了他性命的既非头脑,也非四肢,而是本能——本能地就将身一侧,晃动幅度绝对比凡人大三四倍,直接就闪出了一丈多远去。对方一矛刺空,反倒懵了——唉这人呢?哪儿去啦?

    张禄又用眼角的余光瞥了眼那瑟缩在树下的女子,随即脑海中浮现出了虢略地那几被屠尽的村落,就觉得一股热气从丹田直冲顶门。要是自己今天不出现,那女子的悲惨境遇可想而知啊,而当面这些匪徒,既能霸女,必然欺男,谁知道每只手上都沾染了多少无辜之血?这般匪类,与禽兽何异?那么自己就算宰了他们,也跟杀鸡杀狗没什么区别吧——胡谓杀人?!

    想到这里,把心一横,右手长剑当即挺起,朝向对方肋下便刺。

    剑这种兵器,才从战阵上退役不久,士人多佩以自重身份,还不似后日般在江湖上大放异彩,所以即当日张坚所教,也没有那么多花哨架子,没有什么劈、撩、抹、挑、绞、扫,就是简单的一招——分心而刺。所以张禄光练这一招,还是挺纯熟的,即便数年都未复习,基本架势却没走样,只听“噗”的一声,刃已入肉。

    此时军中常用步兵武器是环首刀和长矛,但张禄当日为郎,分到手里的却都是仪仗用器,或长剑,或画戟,张坚也就从这两样开始教他——还没能教到刀、矛呢,就摄他上了山。当日张坚就说了,剑以刺击,因为难破重甲,所以才逐渐脱离战阵,你要是见对方着了甲,千万别挺剑去捅,万一破不了防,自己就要倒霉。那要是对方未着甲呢?亦不可深入也,探其要害——比方说咽喉、心口、肋下、腹侧——透进去一两寸,必能杀人。若刺得深了,就恐仓促间难以拔出,敌人若有帮手,那你就危险啦。

    可是理论如此,实际却又两回事儿,张禄如今的力气大到惊人,连自己都未能很好把握,加上此刻怒气槽暴满,杀心又起,一个不当心,这一剑就直接透入对方肋下,跟拿烧红的铁条捅黄油似的,竟然右肋进、左肋出,直接来了个对穿!

    但他还记得张坚昔日所教,所以剑一刺入,便即撤步,曲臂而收。随着剑身往外拔,这血可就标出来啦,张禄怕被血溅上衣襟,“噔噔噔”连退了三大步——“啪嗒”,鲜血先喷到他脚前,然后尸体才倒。

    张禄倒不禁一愣啊,心说我竟然那么厉害了吗?这一剑刺也容易,拔也轻松,把人侧穿了,竟然还没有溅着一点儿血……老子果然很强啊!

    不仅他发愣,对面那些匪徒见状也全都傻了。他们虽然平素惯常欺负弱小,见到强人就跪,可终究临过战阵,也杀过不少人,从来没见着杀得这么干净利落的。就凭着一柄细细的长剑,兔起鹄落,透人个对穿,进退趋避间的动作之迅捷,简直晃得人眼晕……这还是人吗?这其实是鬼吧?!

    不管是人是鬼,反正这路货色咱们惹不起。匪徒们见机极快,当下发一声喊,拋了兵器,撒丫子四散而逃。张禄还在那儿得意呢,再抬头,咦,人都哪儿去啦?

    再瞧瞧手中长剑上的血迹,以及伏倒在地上的尸体,这才略略感觉有点儿后怕……或者更准确点儿来说,不是畏惧而是恶心。我这就杀了人了?开了杀戒了?打出生以来,前后两辈子都是头一遭啊,原来杀人就这感觉?

    不过现在还不是回味和忏悔的时候,张禄长出一口气,这才抖一抖剑身,还入鞘中,走过去看视那名女子。就见那女人眼神涣散,估计是给吓傻了,也不知道她有没有瞧见张禄杀人、匪徒四散——估计是瞧见了,但没能反应过来——一见着有人靠近,还本能地朝后就缩。张禄先施一礼:“贼已杀散,汝无虑矣。”那女子没反应,还是缩。张禄再指指自己的鼻子:“我,好人也。”似乎也没能起什么作用。

    张禄这回是真傻了,四下望望,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也不可能把这衣不蔽体的大姑娘扔着不管啊。连问三遍:“汝谁家子?家乡何处?”都得不着回应——这可该怎么办才好?

    好不容易才想明白,她这是吓得心智紊乱啦,不先让她镇定下来,肯定什么都问不明白,就算想“千里送京娘”,也不知道该往哪儿送才是……我不如尝试度以真气,瞧瞧能不能定其心神吧。

    可是手才往前一探,那女子便吓得惊叫起来,论分贝之高,真一点儿都不比张禄出场时候那一嗓子差,而且尖锐如矢,从两耳直透入脑,惊得堂堂张伯爵身子一晃,朝后便退。

    照理说张禄经过数年的修炼,如今论感官之敏锐已非凡俗可比,说不上千里眼、顺风耳,身周五丈内哪怕飞过一只蚊子,他都能即时察觉得到。可是这会儿********都在那女人身上,再加魔音穿脑,他就没能发觉有人已到身后。

    这边儿尖叫才息,就听脑后又起一声暴喝:“贼子尔敢!”随即一道劲风已至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