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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004 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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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法则,都是雷厉风行的,五年的时间,便就是五年,绝对不多一日。

    就算明天就是司空绝的生日了,可他却一日也不能多留。

    在生日之前,司空绝身体便开始不好了,大概是神力觉醒,那凡人的躯体承受不住,终于开始慢慢地腐朽了。

    他天天咳嗽,面色很是不好,精神也十分萎靡,夏锦华便衣不解带地在身边照料着。

    生日的前一天,司空绝还能在庭院之中到处走走,他知道自己必须走了,这五年,他将所有的一切都安排好了,保她一辈子无忧无虑,更是日日不敢离她的身,想用这五年将自己今后六十年不能给的爱给齐了。

    羲风已经来给他看过了,只是看了一眼,眼中藏着惊悚——眼前这人,分明早就死了,可是为什么还能活这么多年?

    当然他不敢多说话,知道司空绝已经无救了,草草地开了养身的药,便走了。

    夏锦华熬了药,送去床边给司空绝喝下了,她一勺子一勺子地喂着,还道:“放心放心,只是一般的小病,吃了药就会好了。”

    司空绝笑了笑,苍白的唇瓣咧了咧,道:“有娘子妙手,为夫怎能不会好呢!”

    “贫嘴,快吃了药。”夏锦华一边喂药,一边道:“最近天气变化剧烈,叫你平日里多注意你偏就不听,都是老男人了,身体不如从前了,你还当自己是年轻小伙子不成……”

    最近夏锦华的话是越来越多了,就跟所有的老妈子一样,进入唠叨期了,糙汉回家吃饭都被唠叨烦了,可司空绝天天听着也是不腻。

    “好好好,为夫一定多注意!”司空绝哄着。

    喝了药,夏锦华上床来,睡在司空绝身边,将他给裹得严严实实的。

    “来,抱着我睡,抱着我睡暖和,等捂上一晚上,发了汗,病就好了。”

    “恩。”

    司空绝抱了她去,放在自己的臂弯中,两人几乎是面贴面地睡着,司空绝一如既往地将自己的唇贴在她的头发里,紧闭了唇,泪湿了她的发。

    约莫半夜十一点的时候,白无常来了,守在那床边催促道:“真君,该走了。”

    这一次,他不曾拖延,起身,离了司空绝的凡体。

    回头看了一眼那自己褪下的躯体,面部已经苍白得毫无血色,可他怀中的女子还什么都不知道,正卧在自己心爱的男人怀中,做着美妙无比的梦。

    “真君,走吧,再耽搁,就是第六日了,就算是触犯天条了。”

    杨戬最终不再回头,默默无语地出了门去,那锤炼无数岁月而成的神体却被未知的力量束缚着,无法走动。

    一走动,似乎踩在刀尖之上,疼入骨髓,灼了心尖。

    那几个步子,却用尽了他毕生的神力。

    最终,他还是步出了他们住了五年的寝居,他站在门口,脚步顿住了,看了看那住了五年的院落,想回头,可是却又没有勇气,怕自己一回头,就永远也走不了了。

    若是不走,那后果,不是自己能承担的。

    他本是凡人和仙人结合而生的后代,为此,他的父母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他伫立那处,久久不愿离去,白无常叹息道:“真君,您有您千秋万载的修行,这三十五年的凡人岁月又能算什么?何必为了这短暂的一点人间牵绊伤神而荒废自己的苦苦修来的仙缘?”

    杨戬淡笑,三十五年算什么,他已经度过了不知道多少个如此的三十五年了。

    他不是司空绝,他是杨戬,司空绝已经死了,这一段情缘便就此彻底结束了。

    一切都是命啊……

    他淡笑一声,似乎是放下了不少,仰面看着那灿烂的星汉,终是身化神光,消失在了天际之中。

    他回了天界之后,直接回了灌江口,他与玉帝关系一直不算好,常年都是‘听调不听宣’。

    所谓的听调不听宣,大致意思,想让他办事,好说,谁让他是玉帝呢?

    想见人?门都没了!

    他回了灌江口,便闭门不出,继续自己的苦修。

    他走后,人间的第二日,一阵撕心裂肺的哭泣撕裂了那座庄子曾经的平静与温馨。

    一骑快马入城而去,很快成叹月便来了。

    却只看见,夏锦华抱着司空绝那冰冷的尸体,双目发直,却只有泪落下……

    司空绝走得异常干脆,一点声息都没有,消息一出,朝野震动,天下震惊。

    先皇下葬,由两位在位的新皇主持,年幼的新皇,经过这些年的锤炼,做事已经是雷厉风行有些手腕了,一点不输成人。

    墓室之中,夏锦华亲眼看着司空绝的躯体被葬入了墓中。

    她一身缟素,如同是凋零的花,双目之中却透着一如既往的坚强。

    “……你放心地去吧,孩儿大了,都懂事了,我一个人,会好好地过的,等过几年,我要是遇到合适的,我就嫁了,你也别等了,下去了好好投胎。”

    她死过,她知道,司空绝一定能听见的。

    她眼里都是泪,只想一点点地憋回去,不能让他走得不安心。

    另一个世界之中,灌江口的宝树琼花之下,一男人眺望着碧穹,看透祥云万千,三只眼闪烁着,眼中倒映着一袭缟素的女子,和那女子眼中盈盈的泪……

    司空绝下葬了,举国缟素,全国同悲。

    夏锦华守孝三年之后,又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

    现在时代不同了,封建礼教没有苍洱国太上皇的大炮硬,若是夏锦华想再嫁,无人敢说三道四。

    糙汉十五岁了,都开始亲政了,一闲下来就忙着给夏锦华介绍对象。

    夏锦华有着苍洱国太上皇的身份,又是大夏国的皇太后,两个皇帝的爹,身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强大。

    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皇帝的娘就愁了。

    寻来寻去,寻不到个适合的人,夏锦华也一直单着。

    众人以为,死了男人的夏锦华,一辈子就毁了。

    果然还是太天真,夏锦华的人生,似乎才刚刚开始。

    夏锦华三十六岁那年,大夏国电影制片厂已经成了气候,已经有了拍摄彩色有声电影的技术,那电影的发明简直就是轰动世界的大事,举国上下,国内外都震惊了,甚至还有人不远万里专门来中原看电影。

    已经出了几部无声黑白电影,如今正向更高的阶段发展。

    那一年,夏锦华出版了自己的自传,讲述了平生事迹,自传改编成了剧本,将她的人生搬上了大荧幕,从她少年时期贫困零落,到如今成为一代太上皇,这二十几年的岁月,都浓缩成了九十分钟的电影,而且,她还自己本色出演,担纲女主角。

    说到演技,夏锦华的演技炉火纯青,多年游走于谍战场上练出来,更有岁月沉淀而来的一丝的淡然和醇厚。

    摄制组实地拍摄,从萝村,拍到苍洱都城,从都城,又到澶州,从澶州,又到天山,从天山,到如今的凉州城,拍摄了两年。

    五狗子和小五都退隐了,灰太狼和红太狼天天跟着糙汉,也已经是垂暮之年,电影里面需要的狼和狗,是红太狼和灰太狼家的崽儿,都长成大狼了。

    四狗子飞不动了,小肆也去了,阿白阿黑都子孙满堂了,只有三狗子还蹦跶得十分欢实,据说这货能活百年,如今还年轻得很,天天跟着夏锦华一起去拍电影,夏锦华戏份多少,它就能多少。

    电影拍了两年,大制作,大动静,大排场,夏锦华轻易驾驭十二三岁少年时期,到如今太上皇,与她搭戏的是当红小生,与司空绝还长得有几分相似,电影还没拍完,就和夏锦华闹出了一段绯闻……

    夏锦华三十八岁那边,世界第一部彩色有声电影上映了,片名《一代女皇》,还是双字幕,公映的时候,京城万人空巷,那效果简直就是震惊世界,电影从中原一路红到了大不列颠。

    夏锦华一跃成了世界第一影星!电影能放映到哪儿,她就能红到哪儿。

    趁着那热乎劲儿,夏锦华又接连策划了好几部武侠电影,《天龙八部》、《神雕侠侣》等,她都要去露脸一二,名气有增无减。

    就在她忙着自己的演艺事业的时候,小公主收拾了包袱,跟冷婳去了天山成婚。

    正好拍到天山戏份,夏锦华跟着摄制组进了天山,夏小雪和冷婳抱着一只吃奶的小糙汉来探班,冷婳还做了几天的武术指导。

    夏锦华四十二岁那年,她拍完了人生的第五部电影,那之后,她选择了息影,将机会让给年轻人,住进了大夏国帝国皇家大学之中,又开始了自己的研究事业。

    学校之中,时常能看见她活跃的身形,她玩篮球,玩足球,玩乒乓球,样样在行,比个年轻人还好动。

    她一手选拨出了国家队,凉州城召开了第一次万国运动会,全世界的运动员共聚一堂,追逐在赛场之上,创造出一个个体育奇迹。

    也是那一年,她抱上了自己的第三个孙子。

    夏锦华四十四岁那边,成立了一个户外爱好者协会,组织了几场轰轰烈烈的野外生存活动,还徒步穿越了荒无人烟的武安边境大沙漠。

    四十六岁那年,她从沙漠回来,又开始策划自己的环球旅行。

    夏锦华五十岁那年,她环球旅行归来,孙子都延绵了几窝了,手拉手能绕那小屋子一圈,听闻消息,狼毒花得了一场大病,撒手人寰了,给成叹月留下了子孙满堂。

    五狗子四狗子都不在了,五狗子的孙子都有崽儿了,四狗子的孙子才刚破蛋,三狗子依旧蹦跶得欢快,催促着夏锦华赶紧准备下一次的环球旅行。

    退休在家的成叹月失了妻子,心情十分低落,接连几天闭门不出,天天没事就洗狗。

    如今他刚得了新孙子,养了一屋子的萨摩耶。

    夏锦华将他从一屋子的萨摩耶里抓了出来,拎着出去,开始了自己的徒步穿越北极的长途旅行。

    夏锦华五十二岁那年,她才和成叹月一起回来了,成叹月终于是走出了阴霾,又开始活蹦乱跳,嚷着着要去演电影,还要演少年时期的司空绝,还要出自传,拍电影。

    却被夏锦华一顿奚落:“特么脸上的褶子都能搓衣裳,就你这老不死的,还想演电影?去死吧你!”

    回来之后的夏锦华,不走远路了,偶尔坐个火车出去转转就回来了,她如今在家,专心写作,写自传、写小说写传奇,写诗、写歌、作曲,反正都是度娘里面找的,不抄白不抄。

    夏锦华六十岁那年,她抱上了曾孙。

    身边的故人都一个个地去了,熟面孔越来越少了,只留下一个夏锦华,活蹦乱跳,生龙活虎,精神头十足。

    也是那一年,在子子孙孙们的怂恿之下,成叹月向夏锦华求婚。

    成叹月穿得花枝招展,一脸皱纹还整得像个十八岁小伙子,头发染得黑油油,在一帮子子孙孙的期盼之中,他捧着花,敲敲夏锦华的门,高声唤道:“老婆子,和我一起过不?以后跳广场舞也有个伴儿了!”

    下场似乎是注定的,他被夏锦华拿着扫把一顿赶打出去。

    “去尼玛的老流氓!滚滚滚滚!”

    夏锦华追着成叹月打,从夏锦华如今住的皇宫深处,一直打到宫门口。

    全皇宫的人都瞧见了,捂嘴偷笑,在夏锦华的盛怒之下,那一帮子子孙孙躲得一个不剩,只剩下成叹月一个人吃苦果。

    夏锦华养了很多活物,狼、狗、鹰和一只老鼠,都是当年的四狗子、五狗子等的后代,跟着她一起,将那成叹月打得打得好生凄惨。

    接连几天,夏锦华都不理他,早晨在园里打太极的时候,晚上在御花园跟着大喇叭跳广场舞的时候,更是当没看见他。

    夏锦华领着一起老去的葫芦娃、冬奴、秋奴等,组成了皇宫退休老年人广场舞协会,天天跳广场舞,她一直都是领舞。

    成叹月也住进了皇宫养老,皇宫里面专门有一个宫,住的都是他们这些老头子老婆子,他每天早上出去遛狗,顺便跟一帮老爷们一起打太极,晚上就跟着一群老娘们跳广场舞,与夏锦华抬头不见低头见。

    自那一年起,成叹月就隔三差五地跟夏锦华求婚。

    反正他求婚也没什么成本,每天出去买个菜,拿点瓜果什么的,就上门去了,隔着门,喊两嗓子:“老婆子,开门开门,我又来求婚了。”

    门内,刚跳晨跑回来的夏锦华,愤怒地扔了两个杯子出去:“求你麻痹,滚滚滚!你个老不死的!”

    不管她如何拒绝,成叹月还是每隔几天就去求婚,若是被拒绝,拿着自己的瓜果回家自己吃便罢了。

    爱干不干,不干拉倒!反正被拒绝了他也不少块肉。

    夏锦华的生活永远是这么丰富,精力旺盛得令一些深闺年轻夫人惊奇,一会儿组个‘夕阳红’旅游团,全国各地的乱跑;一会儿受邀全国各地的演讲签售;还得定期去美容店,染个发,做个面膜,拔个火罐。

    怕是年轻人的生活也没她丰富。

    纵然六十岁了,有一帮子子孙孙了,可她保养得好,皱纹也没几条,皮肤雪白雪白,找不到半点老年斑,一头黑发如墨水般的美妙,心态年轻,人也跟着年轻了,比三十出头的某些深闺怨妇还年轻动人,保持着永远的高雅迷人,还有一票粉丝追求者。

    成叹月这一求婚,就求了整整十五年,一直到夏锦华七十五岁那年,她老年痴呆,才总算是答应了他的求婚。

    婚礼十分低调,就请了双方的子子孙孙,收拢来居然有好几桌,两人硬朗得很,走路都不用拐棍。

    夏锦华看着那一打子子孙孙,指一个问成叹月:“老头子,那是谁家的?”

    她老年痴呆了,自家养了几条狗几只鸟都数不清了,更别说那一群群子子孙孙了。

    成叹月扶着她,认真地介绍:“这是小左家的小三家的老大家的老二,你的重孙!”

    “哦——”

    夏锦华拉了一个长长的音,恍然大悟,可一会儿就忘了。

    婚礼一整天,夏锦华都打扮得十分妥当,头发也是染成了黑色,化着淡妆,无论何时她都保持着完美的优雅。

    晚上,两人睡了一个床上去,不过,一个七十五,一个快八十了,脱裤子都得哆嗦好几下,也做不了什么。

    成叹月还一个劲儿的抱怨:“老头子我一个人睡了好多年了,忽然身边有个人,还真是不习惯。”

    夏锦华道:“不习惯滚一边去,爱睡睡,不睡滚!”

    一夜无话,第二天,成叹月被夏锦华一扫吧给赶了出去。

    “老流氓,老不死的老混蛋,谁允许你进我屋的,给我滚滚滚滚!”

    成叹月忙辩解道:“老伴儿,我们昨天才成婚啊,你忘记了?”

    “谁特么会嫁给你,滚滚滚!”

    成叹月被一顿赶打地踢出去了,老泪纵横地回了‘娘家’,惊动了一群子子孙孙,慌忙来安慰。

    中午,夏锦华去厨房里面做饭,她身子硬朗着,经常给自己做饭吃。

    脚边一只放暑假来陪伴她的小糙汉跟着跑着,水灵灵的眼看着她,机灵得很,一看见她拿空酱油壶摇晃,他马上就道:“老祖宗,孙儿去给您打酱油去!”

    那小糙汉也不知道是谁家,成叹月说了好几次她也记不清楚,反正不是她曾孙,就是重孙。

    小糙汉腿脚灵活地飞奔出去,骑上了一只狼,就要走了,夏锦华忙出去道:“孙孙啊,打完酱油顺便就去把我老伴儿找回来,一大清早的,跑哪儿去了!个死鬼!”

    小糙汉骑着狼,一会儿就不见了,中午的时候,成叹月被请了回来,一进门就看见夏锦华做好了一桌子菜,笑吟吟地道:“老伴儿,你去哪儿了?快回来吃饭了!”

    两人就这么成婚了,住一个屋,睡一个床,天天手牵手地去打太极,遛狗。

    夏锦华痴呆了,经常不认识人,上一刻还看见他们手牵手地在散步,下一刻可能就开始干仗了。

    两人干仗的原因无非那几个。

    “老不死,你养这么狗干嘛!你看,到处都是狗毛!”

    “个死老太婆,你不养狗,你养的都是狼!”

    “臭流氓,谁让你进朕的寝宫的!来人,将这臭流氓给朕拖出去斩了!”

    “你个假货,胆敢冒充先皇,看朕不撕了你的画皮!”

    ……

    但若是真的将人给弄走了,一会儿时间,夏锦华准会让小糙汉去到处找老伴儿。

    打打闹闹,一年又一年,转眼又是二十年。

    那一年,夏锦华九十五岁了,和她一起跳广场舞、打太极的人基本都不在了,跳舞跳不动了,打架也打不动了,她每天还能拄着拐棍哆嗦着起来走两步,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轮椅上呆着。

    身边的熟人更少了,当年的故人都寻不到身影了,想去看他们,得去墓地里面找了。

    唐淌走了好多年了,走之前还来找夏锦华下了一盘五子棋,他路都走不动了,但是手却灵活得很。

    小公主早就走了,冷婳子孙满堂,前年也从容而去了。

    葫芦娃、南极、北极,钢铁侠、冬奴、秋奴、雷神等,一个不剩了,如今身边伺候的,都是他们的不知道多少代后人了,就连三狗子,这些年也蹦跶不起来了,已经不如以前的机灵了,原来它也老了。

    在她身边的故人,就只有成叹月了。

    将近百岁的成叹月,发丝如雪,面容枯萎,却神采奕奕,腿脚还十分灵活,每天都要亲自推着夏锦华出去走走。

    今年凉州城破天荒的下了大雪,凉州城很少下雪,基本是十年一遇的。

    大中午,夏锦华吃了饭,拄着拐棍出了门,一眼就看见了雪,顿时兴奋了:“老伴儿,快推我出去看看,我来凉州几十年了,都不曾见过这么美的雪!”

    成叹月出来,看见那雪后的午后,实在是美不胜收,道:“好好好,让你看个够!”

    他回屋,拿了暖炉来,放进了夏锦华手中,夏锦华握着暖炉和那精神不佳还在酣睡的三狗子,兴奋地道:“快拿我的虎皮来!”

    那虎皮跟了夏锦华几十年了,一直保养得很好,此时拿出来,还崭新得很,成叹月为夏锦华裹上了虎皮,推着她入了雪地之中。

    那虎皮用了这么多年了,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暖,似乎能将世间所有的寒冷都隔绝在外,就像司空绝的拥抱,时隔半个世纪,夏锦华依旧死死地记得那温暖,直达内心。

    今天夏锦华精神不错,兴致勃勃地看着雪,不时伸出干枯的手去接那树上落下来的雪花。

    走到一半,忽然又开始下雪了,夏锦华不愿意回去,成叹月将她推入了凉亭之中避雪,忙命人来燃起了火炉,为她暖着身子。

    夏锦华看着那雪,忽然没头没脑地问道:“老伴儿,你说,你当年怎么就和小花好上了呢?我想了几十年了,一直都想不通。”

    说起亡妻,成叹月不由得温柔一笑,狼毒花是他一生所爱,纵然时间再长也无法改变。

    他和夏锦华更像是兄妹,爱情没多少,更多的是亲情,他们都知道,对方心中,藏着一个别人无法替代的存在……

    成叹月笑道:“想不通就别想了。”

    夏锦华神情落寞,自言自语地道:“我这辈子,就三件事情想不通,若是想通了,我也能安心地去了。”

    “哪三件?”

    夏锦华喘了口气,似乎十分累了,缓缓道:“第一件事,你怎么和狼毒花好上了。”

    “第二件呢?”

    “阎岚玉那老妖婆怎么就能这么受欢迎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

    成叹月将她从轮椅上接了下来,轻轻地放在铺着厚厚软垫的温暖锦椅上坐好,他也坐下了,让她靠在自己的怀中,轻轻地搂着她,怕她受冻了。

    她身上披着的虎皮已经用了几十年了,却温暖依旧,夏锦华裹在那里面,依旧是温暖无比,一如当年。

    两人靠在一起看着雪。

    夏锦华脖子上带着一枚钻石戒指,她如今老了,手指干枯得像多年老柴火,戒指带上去就掉,用了绳子串了戴在脖子上。

    “那第三件呢?”

    夏锦华沉默了一会儿,枯槁的容颜忽然一阵阵抽动,宛若一个懵懂的孩子,看着成叹月,不解地道:“你说,绝哥怎么就走得这么早呢?”

    成叹月一愣,转而苦笑,“这都是命啊!”

    夏锦华靠着成叹月,想起司空绝,不由得老泪纵横。

    她与司空绝相识在十三岁那一年,永别在三十一岁那年,这中间,竟然只有短短的十几年。

    十几年的幸福时光之后,竟然是六十多年的孤寂,这几十年之间,夏锦华不敢想他,怕自己一想起他,便会没了那活下去的勇气。

    如今,她预感自己时日不多了,才敢放肆地想一想。

    这么一想,淤积在自己内心多年的泪水,竟然止也止不住。

    “呜呜呜,老伴儿啊,你说那个死鬼当年怎么这么狠心呢?就这么狠心地丢了我们,让我一点儿准备都没有,他倒是好,一个人解脱了,留下我们孤儿寡母……呜呜呜,那个死鬼,我下去了要是见着他,我非得好好问问不可!”

    夏锦华放肆地哭着,宫女用手帕给她擦脸,成叹月已经好几十年不曾见过她哭了,记忆之中,她上一次这么哭,还是司空绝下葬之前。

    他不由得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好了好了,都七老八十了,哭什么苦,让孙孙们看见了见笑。”

    可夏锦华的泪水完全止不住,似乎将那几十年化在心里的的泪,都痛快地释放而出了,把这辈子该流的泪都流干了才好。

    天色暗了下来,雪还不曾停,成叹月安慰着夏锦华,抬头看那天空,忽然看见天空划过了一颗流星。

    他惊喜地道:“老伴儿,你看,流星!”

    夏锦华睁大了眼睛,眼角还垂着泪,却老眼昏花看不清楚了,只看见一点闪光从天幕之中过去了,紧接着,又是一颗,眨眼之间,便已经划过了好几颗了。

    “是流星雨啊……”

    另一个世界之中,一只无情的眼,射出无情的光,射穿天地之间难以逾越的障碍,探视着夏锦华的一举一动。

    那绝对无情的第三只神目之下,却是一双有情的凡人眼,已经泪落,一颗颗含着十分真情的泪坠落,坠落入了人间的天际,化成了天际一颗颗流星,惊鸿一瞥……

    夏锦华看着那流星,不知道为何,却笑了笑。

    “绝哥,是你在听吗?”

    ……

    在那第二天,夏锦华从容地去了,去的时候,唇角似乎还有些笑意,还裹着那件虎皮斗篷,死死地拽着。

    子孙们将那虎皮给她做了陪葬,将她所有的东西都一并送入了墓室之中。

    她走后没几天,成叹月也去了。

    两人分藏了两个墓,寻自己所爱之人而去。

    天际之上,杨戬收了三眼,望着那远近浮云,心已经不再伤痛,他甚至都不曾去寻夏锦华来生所在。

    他和她的一世情缘早已断,他便不该再去打扰她的生生世世。

    凡人的情缘,就是如此脆弱,一世过了,一切就完结,从无那三生三世之说。

    今日,是他大喜之日。

    前段时间,玉帝给他赐婚,玉帝赐婚十分粗暴,看上谁家姑娘,直接让月老拉了红线就行,那便就是天定的姻缘,杨戬就这么被拉郎配了,对象是西海的三公主。

    杨戬和玉帝一向不和,为了此事,杨戬和玉帝闹翻,打上了多年不去的凌霄殿,当面退婚。

    玉帝大怒,才有了之后的三十日历练。

    杨戬归天,婚期还是一拖再拖,据说是因为杨戬当面退玉帝的婚,西海公主知晓了,也自然是要闹的,惹恼了玉帝,将两人一起发配下去了,今天,西海那边终于将人给送来了。

    他们当神仙成婚没那什么盖盖头的讲究,远处一辆龙车飞来,稳稳地落在了灌江口。

    龙车上下来了一个如火热烈红嫁衣的女子,精美的容颜就这么出现在杨戬的面前。

    那女子,分明生生世世不曾见过面,可是此时,两人相见,竟然像是已经做了多年夫妻一般熟悉。

    杨戬不由得一笑,伸手,三公主也伸出了自己的柔荑,轻轻地放在那大掌之上,双手接触之间,两人的灵魂似乎都颤抖了一番。

    “娘子,到家了,我们拜堂吧。”

    “好,戬哥。”

    ——番外完——

    ------题外话------

    番外写完了,嘿嘿嘿,本书彻底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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